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贷申请速度快、门槛低、到款快的特点,借款后消费者投诉网贷行业利息高昂、暴力催收,网贷公司一边通过多种方式导流获客,一边吐槽遭遇“老赖死账”,成为严重困扰p2p网贷行业一大矛盾。9月,要求各地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并规范网贷平台获客入口的宣传,破局信息借贷信息不对称。
规范网贷行业
过去一个月,“纳入征信”无疑成为网贷行业的最大热点。
9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
纳入征信,是有效防范恶意逃废债问题的措施之一,也是正常经营的p2p机构长期以来的迫切诉求。从更为长远的角度观察,此举可以降低网贷机构的风控成本和运营成本,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网贷行业的良性退出和稳定发展。
具体而言,网贷平台的借款人将受到更大的约束,如有失信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违约甚至违法成本的大幅提高,对借款人起到了更大的威慑和惩戒作用,这将有效的增强网贷平台借款人的回款意愿,并降低恶意逃废债、多头借贷和恶意骗贷等恶性借贷事件的发生,也从根本上保护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规范行业、接入征信等手段支持良性合规网贷机构的发展,成为网贷行业的一颗定心丸。
当前一些网贷机构仍存在仅以日利率、月利率、服务费等模糊方式开展宣传,所披露的息费与实际借贷成本不一致,致使一些金融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并参与交易,并由此产生消费投诉维权,有的平台直接升级为集体投诉。9月1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后者在从事各类互联网在线贷款业务时,应在j9九游会登录的产品展示、广告、合同、宣传等渠道以醒目方式明示金融消费者所需承担的综合年化成本,对借款人给予清楚的风险警示。
消费者需做风控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稳健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在网贷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年轻消费者的超前消费不乏“畸形”“异化”现象。“70后存钱,80后投资,90后负债,而90后的父母在替孩子还贷。”这不仅是一种戏谑,更道出了现实中出现的不健康的消费观。对于过快增长的消费欲望、鱼目混珠的借贷产品、不合理的营销手段仍需给予更多关注。
不少媒体呼吁,在“超前消费”这件事上,“需要做风控的不仅是借贷平台,还包括每一位消费者。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永恒主题,是维护“三公”原则的重要基石,也是衡量一个市场是否健康成熟的重要标准。截至 2019 年 6 月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了9. 9 亿自然人, 2591 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 550 万次和 30 万次。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已超过 5 亿。
《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其中,《通知》要求的各地可参考标准筛选失信人名单中,首条优先的为: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通知也强调,各从业机构应履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实现借贷利率和费率的公开透明,办理借贷业务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该协会将于10月开始对部分会员机构互联网在线贷款的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拒不遵守自律管理要求的会员机构,除依照相关章程给予自律惩戒外,将提请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然而,不少年轻消费者“以贷养卡”“以卡养贷”“以贷养贷”“卡贷互养”的操作,导致信用卡逾期与消费金融逾期之间的风险交叉感染,为自己埋下了隐患。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97.43亿元。而在2010年该数据为88.04亿元。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识别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类借贷广告;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借贷,认真了解其服务说明及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增强法律意识;借贷金额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可以适当使用信用消费以建立自己的信用体系,但必须按时还款;发现机构有不实宣传或违规开展业务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