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2与山东融汇文创置业签订的购房合同,2020年4月30交房。购买玫瑰公馆二期 6号楼。 2018年10月该小区在建车库坍塌900平方,后经山东省建科院检测,发现6栋住宅楼大量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然而开发商不顾业主安全,强行推动加固。无独有偶,2017年12月济南章丘中康绿城百合花园也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经开发商检测后决定加固,但随后业主发现状况后,全体维权,最后开发商为业主安全起见,将4栋楼推倒重建。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同属融汇集团。济南市建委在拿到检测报告后,也没有调查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原因,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问题,反而是让开发商自查自纠问题。 新房变成加固房,业主辛辛苦苦花一两百万,有的是三代人的积蓄来买一套房子,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难道错在我们选择了融汇文创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