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的郝先生投诉称,他于2021年5月26日从延安市长安4s店购买了一辆unik两驱尊贵型小汽车,收到货以后,郝先生发现货不对版,此前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显示:汽车具备“apa6.0自动泊车、l3级别自动驾驶、人脸识别点火启动、灯光秀时序迎宾灯、座椅老板键”等功能,“但是实车并未有上述任何功能,且车辆ota系统经多次升级后,仍未完善上述部分功能。”
郝先生的诉求是厂家按照长安汽车宣传描述的配置项价值退回相应价款,郝先生称按照宣传上注明的价格,厂家应当退回自己14000元。
此外,郝先生介绍,长安汽车厂家委托了4s店和他协商赔偿事宜,但是目前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郝先生提出,因双方持续沟通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和时间的浪费,希望4s店也就此给予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