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庞大的消费金融领域,已经陆续涌入了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p2p网贷机构、电商平台等众多抢食者。在带来各类技术创新的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一些挑战。
6月17日,在由cf40主办的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提到,在金融和技术的深度融合下,很多界限不清楚,需要在监管政策方面进一步明晰。
例如,一些电商平台没有消费金融牌照,通过贷款赊销模式,将风险传递给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也可能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相关的界限和监管怎么来管理,这也是一个挑战。”陆书春说道。
随着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逐步扩大,不少帮助银行来获取消费金融客户的“助贷”机构应运而生,它们一端链接银行资金,一端面向用户。一家大型助贷机构负责人曾对腾讯财经表示,由于他们不接触资金,不做资金端,因此不受消费金融牌照的约束。
另外,不少电商巨头虽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但也在通过赊销模式切入这一市场,且成为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分支。
2013年,银监会下发《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批准成立了5家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17年4月,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已达到22家,其中银行系公司占20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所所长孙国峰介绍称,2016年中国社会消费总额增速为10.4%,高于6.7%的gdp增速;此外,中国信贷人口的渗透率为26.7%,较之美国的82%,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居民消费增长和升级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除了监管界限不明确之外,陆书春还指出,消费金融领域还存在征信缺失,借新还旧、拆东补西的现象催生了强大的骗贷群体;很多产品没有抵押和担保,坏账率很高,导致有些机构通过高利率来覆盖成本;暴力催收等问题。
据她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自律组织,已于2016年上线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目前有4000多万条记录,900多万借款客户信息。此外,由协会组织制定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披露标准也刚刚通过了专家评审,未来将从行为治理入手,穿透业务实质,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来保护消费者。
“未来针对催收问题我们也会出台相应标准。”陆书春称,将从合理目标设定、策略制订、催收实施等方面,和会员机构一起制定催收标准,从而提升行业合法催收的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