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如何组织评估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效果?
对召回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实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过程监督的重要环节。其组织工作的要求是:
(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重点评估两个方面:“召回完成比例”和“消除缺陷措施的有效性”。
――“召回完成比例”是用已经召回的车辆数量除以总召回数量所得到的百分比;
――“消除缺陷措施的有效性”主要是要看维修措施是否能够彻底修复故障,消除安全隐患,不能仅仅是暂时解决问题或掩盖问题,更不能因为召回维修给车辆带来其他问题甚至贬值。
(2)建立评估组织。
组织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不是生产者的股东或雇员;不是与生产者有共同利益或者竞争关系企业的雇员;与生产者无合同关系等。